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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業廠房安全檢測鑒定甲級辦理中心:
深圳工業廠房安全檢測鑒定甲級辦理中心,鑒定檢測工作的資質問題.表面上看資質并不是很重要的問題.其實不然.目前房屋安全性鑒定工作.大多結論都要依賴于檢測數據.若檢測的數據全面.詳細.準確.其鑒定結論也就科學.公正.鑒定報告才具有權威性.那么.什么樣的檢測數據才具有法律效力呢?根據“*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規定:“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檢驗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鑒定.測試能力和性考核合格".其內容應該有四點: a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計量認證.取得檢測資質.具有cma章的單位. b用經計量認證的檢測儀器檢測. c經持證上崗的技術人員檢測和試驗. d在其出具的檢測報告上蓋有cma章. 只有具備上述四點方具有法律效力.其它單位或個人提供的數據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復核驗算的判斷依據問題.在已建房屋受到損傷后.需對工程的許多環節進行檢測.校核.其中包括對原設計文件的校核.用什么計算手段對原設計計算內容進行校核呢?有些技術人員用pkpm程序.有的用tat程序.有的用手算.檢測部門的不同.采用的手段也不同.其校核結果均可能出現一定的差異.后對設計文件是否正確進行判斷時是比較困難的.特別是復核結果同原設計文件相接近.而工程又有一定問題時.其判斷更為困難(已排除了其它因素的影響).目前有些部門對框架結構就用pkpm程序作為判斷依據.
一、深圳工業廠房安全檢測鑒定甲級辦理中心——結構過度變形是結構剛度不足或穩定性不足的標志,它并不直接反映結構的強度。影響結構變形的主要因素,如斷面尺寸、跨度、荷載、支座形式、材料質量等,也影響到結構的強度。因此進行安全鑒定時,還應和裂縫、結構構件穩定等結合考慮。
1、直接加固方法
(1)鋼筋混凝土外加層加固法。該法屬于復合截面加固法的一種。其優點是施工工藝簡單、適應性強,砌體加固后承載力有較大提高,并具有成熟的設計和施工經驗;適用于柱、帶壁墻的加固;其缺點是現場施工的濕作業時間長,對生產和生活有一定的影響,且加固后的建筑物凈空有一定的減小。
(2)鋼筋水泥砂漿外加層加固法。該法屬于復合截面加固法的一種。其優點與鋼筋混凝土外加層加固法相近,但提高承載力不如前者;適用于砌體墻的加固,有時也用于鋼筋混凝土外加層加固帶壁柱墻時兩側穿墻箍筋的封閉。
(3)增設扶壁柱加固法。該法屬于加大截面加固法的一種。其優點亦與鋼筋混凝土外加層加固法相近,但承載力提高有限,且較難滿足抗震要求,一般僅在非地震區應用。
2、間接加固方法
(1)無粘結外包型鋼加固法。該法屬于傳統加固方法,其優點是施工簡便、現場工作量和濕作業少,受力較為;適用于不允許增大原構件截面尺寸,卻又要求大幅度提高截面承載力的砌體柱的加固;其缺點為加固費用較高,并需采用類似鋼結構的防護措施。
(2)預應力撐桿加固法。該法能較大幅度地提高砌體柱的承載能力,且加固效果;適用于加固處理高應力、高應變狀態的砌體結構的加固;其缺點是不能用于溫度在600C以上的環境中。
3、砌體結構構造性加固與修補
(1)增設圈梁加固。當圈梁設置不符合現行設計規范要求,或縱橫墻交接處咬搓有明顯缺陷,或房屋的整體性較差時,應增設圈梁進行加固
(2)增設梁墊加固。當大梁下磚砌體被局部壓碎或大梁下墻體出現局部豎直裂縫時,應增設梁墊進行加固。
(3)砌體局部拆砌。當房屋局部破裂但在查清其破裂原因后尚未影響承重及安全時,可將破裂墻體局部拆除,并按提高砂漿強度一級用整磚填砌。
二、深圳工業廠房安全檢測鑒定甲級辦理中心——結構分析內容:
1、結構或構件的驗算應按現行標準執行。一般情況下,應進行結構或構件的強度、穩定、連接的驗算,必要時還應進行疲勞、裂縫、變形、傾復、滑移等的驗算。
對現行規范沒有明確規定驗算方法或驗算后難以判定等級的結構或構件,可結合實踐經驗和結構實際工作情況,采用理論和經驗相結合(包括必要時進行試驗)的方法,按照現行標準《建筑結構設計統一標準》進行綜合判斷;
2、結構或構件驗算的計算圖形應符合其實際受力與構造狀況;
3、結構上的作用及作用效應分項系數及組合系數應分別按本標準第3.0.2條和第3.0.3條確定,并應考慮由于變形、溫度等因素造成的附加內力;
4、當材料種類和性能符合原設計要求時,材料強度應按原設計值取用。
當材料的種類和性能與原設計不符或材料已變質時,材料強度應采用實測試驗數據。材料強度的標準值應按現行標準《建筑結構設計統一標準》有關規定確定。
取樣時不得損害結構的正常工作;
5、當混凝土結構表面溫度長期大于60℃,鋼結構表面溫度長期大于150℃時,應考慮溫度對材質的影響;
6、驗算結構或構件的幾何參數應采用實測值,并應考慮構件截面的損傷、腐蝕、銹蝕、偏差、斷面削弱以及結構或構件過度變形的影響。
三、深圳工業廠房安全檢測鑒定甲級辦理中心——公司具備以下檢測鑒定能力:
一 :廠房及民用建筑性鑒定
1、房屋在改變使用用途、增加荷載、改變房屋結構以及增加房屋層數前的房屋性能鑒定。
2、房屋的工程質量、結構安全性、構件耐久性以及使用性存在質疑的復核鑒定。
二: 施工周邊房屋安全鑒定
包括地鐵、隧道、房產、土建、基坑、人防、橋梁、河涌以及爆破等施工周邊的房屋安全鑒定,施工前對周邊房屋的現狀進行證據保全及安全性進行等級評定;施工后對房屋的受損程度及受損原因進行評定,并為造成的損壞提出合理的加固以及修繕建議。
三: 房屋受損后的結構安全性鑒定
受雨、雪、臺風、雷擊等自然災害以及火災、化學品腐蝕及汽車撞擊等意外災害導致的房屋結構受損,我司根據原設計要求、現行規范標準以及房屋受災(損)后的結構安全性、使用性及損傷程度進行評定,并給出合理有效的修繕、加固處理建議。
四: 建筑抗震性能鑒定
對學校、醫療機構等公共建筑物抗震設計要求的房屋,依據《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50023-95)2008年版及現行有關規范標準對房屋的抗震性能進行檢測、鑒定及驗算。
五 :文化、體育、娛樂、賓館、餐飲、商鋪、展廳等公共場所的開業、轉業前和資質年審前的房屋安全鑒定
適用范圍:工商業租賃所,出租屋綜合管理站需要提供的結構安全性檢測鑒定報告、需要進行廠房性檢測、廠房第三方竣工驗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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