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描述
沒有合適的土地或者產業政策不允許被征收企業繼續經營,只能采用貨幣買斷、企業解散的方式進行征收。如果征收之前企業已經關閉,無需再對其進行安置。對于這類企業的舊廠房和土地按評估價格采用貨幣補償的方式即可。如果企業用地是租賃的,則只對土地上面的廠房等建筑物及附屬設施進行評估補償。**后,所推行的民營化和市場化改革,推進區域工業化和城市化,這種粗放型經濟增長的格局不能適合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產業層次偏低、組織化程度不高、產業布局分散等生產要素支撐力不足缺點逐漸暴露。為了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城市功能,加快經濟轉型升級,有關部門提出企業“退二進三”的戰略。之后各地紛紛響應,并出臺了詳細的方案措施,逐步遷出或關閉城市中心區內污染大、占地多的工業企業,將土地集約化利用。對于“退二進三”企業的補償,各地的規定雖有不同,但大同小異。比如唐山市“退二進三”搬遷改造實施意見中規定,對以出讓方式取得的企業用地,按照原土地使用權性質評估且政府確認后的價格給予補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企業用地,按原用地性質基準地價標準的100%給予補償。
四、而對于被征收機器設備的補償應該按征收時企業是否正常經營而區別對待。如果在征收之前,企業已經關閉停產的,被征收企業可以自行拆除機器設備,不拆除或不能拆除的,在征收補償過程中則不予補償。但對于正常生產的企業,因征收而造成正常運行的機器設備的損失,應該補償。被征收的機器設備應該結合其成新和重置價,對所有人予以補償。即機器設備的補償價值=設備重置價×成新率-設備可變現凈值,設備重置價包括購買的市價、運雜費和安裝調試費等費用。不可搬遷構筑物及設施費用補償,由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依據評估結果確定補償金額。對因搬遷生產設備而發生的費用,依據專業評估機構的評估、測算結果并經政府確認后給予一次性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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